煙臺要求萬余漁船配備安全救援系統
2012-06-06 16:44:46 來源:國際船舶網 編輯:國際船舶網 我有話要說
近日從山東省安監局獲悉,為加強對漁船(船型 船廠 買賣)的安全監管,煙臺市漁船年審加大對漁船質量、安全設備配備、船員配備等情況的檢查力度,加大對安全救援信息系統船用終端配備的落實。
根據今年的漁船年審政策,凡44.1千瓦以上捕撈漁船和漁業輔助船沒有配備AIS防碰撞設備,44.1千瓦以下漁船沒有配備漁業CDMA定位通信終端,涉外漁船沒有配備北斗衛星定位設備,捕撈漁船沒有安裝RFID漁船射頻識別設備或安裝不合格的,將責令漁船所有人或經營人限期整改,整改合格后方可簽發漁船技術證書和辦理捕撈許可證年審。未落實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私自出海作業的,按照有關規定從重處罰。對拒不改正的,按照有關規定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,并依法扣減燃油補貼。同時引導漁船更新、配備新型超短波對講機(產品庫 求購 供應),逐步淘汰老式對講機。
漁船檢驗機構還將加強登船檢驗,逐船核查救生、消防(產品庫 求購 供應)等安全設備配備情況,確保漁船安全適航。同時,推廣使用新式救生衣(產品庫 求購 供應),提高漁民遇險自救能力。凡漁船檢驗質量和安全設備配備不合格的,責令船舶所有人或經營人立即落實整改,整改合格后,方可簽發檢驗證書。在2011年漁船標識專項整治行動和船名號升位的基礎上,對漁船標識情況進行再檢查,凡船名號、船籍港、船名牌未按規定標寫、懸掛的,或存在涂改標識、標識不清的,要督促落實整改,整改合格后方可辦理漁船年審。發現套牌、假牌漁船,要依法扣押該漁船,并按照有關規定從嚴處理。